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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购卡协议(模板)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购卡协议(模板)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购卡协议

甲方(购卡人):_
证件类型:□身份证 □营业执照 □其他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_

乙方(发卡企业):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备案编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_

鉴于甲方拟购买乙方发行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以下简称“预付卡”),乙方委托/自有代理人开展售卡业务,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预付卡基本信息

1.1 卡种名称:_
1.2 卡类型:□记名卡 □不记名卡
1.3 卡面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元)
1.4 购卡数量:
张,合计金额:人民币元
1.5 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年月日(记名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
1.6 使用范围:仅限在乙方及其指定的下列门店/渠道使用:
_

【理财魔方】第一条【代理售卡机构信息】

1.7 代理售卡机构名称(如适用):_
1.8 代理售卡机构地址:

1.9 代理售卡机构联系方式:
_

第二条 购卡方式与款项支付

2.1 甲方通过以下方式购卡:□现金 □银行转账 □银行卡 □第三方支付□其他
2.2 支付账户信息: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__

2.3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__日内足额支付购卡款。乙方或代理售卡机构应在收到款项后出具收款凭证并激活预付卡。
2.4 单张预付卡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或同一购卡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0元的,应按照监管要求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乙方及代理售卡机构应进行实名登记。

第三条 购卡人权利与义务

3.1 甲方有权了解预付卡的使用规则、有效期、适用范围、退卡条件及乙方(及代理售卡机构)信息。
3.2 甲方应如实提供购卡登记所需身份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及代理售卡机构)。
3.3 甲方应妥善保管预付卡及密码,因甲方保管不善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3.4 甲方不得利用预付卡从事洗钱、非法集资、逃税等违法犯罪活动。单一购卡人购卡金额达到监管报告标准的,乙方及代理售卡机构有权依法履行报告义务。
3.5 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及乙方公示的章程、规则行使查询、消费、退卡等权利。

第四条 发卡企业权利与义务

4.1 乙方应保证其具备发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法定资质与条件。采用代理售卡方式的,乙方应对代理售卡机构的售卡行为承担管理责任,并在售卡前向甲方明示代理关系及乙方信息。
4.2 乙方应在预付卡章程、购卡协议及自有渠道中清晰载明card的适用范围、有效期、服务承诺、退卡条件、客服与投诉渠道等信息。
4.3 记名卡不得设置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满后,按照监管规定乙方有义务提供一次激活或延期服务,并对card内余额享有资金安全保障。
4.4 非因甲方原因,乙方及约定的服务终端不得拒绝为持卡人提供承诺服务;确因业务调整停止全部或部分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前公告并提供相应处理方案。
4.5 乙方应按照监管要求落实购卡实名登记、额度限制、限额与非现金支付控制、资金存管/保险等规定,并建立个人信息保护制度。

【理财魔方】第五条【代理售卡机构责任边界】

5.1 代理售卡机构不得以其自身名义收取或留存应不属于其管理的购卡款项。代收购卡款的,应按与乙方约定的期限将款项划转至本协议2.2约定的账户。
5.2 甲方在代理售卡机构购卡的,仍以乙方为发行主体和合同相对方;乙方就card内余额所产生的服务承诺和退款义务承担责任,乙方可依据与代理售卡机构的内部协议进行追偿。
5.3 代理售卡机构未按本协议或乙方授权范围售卡的,乙方应及时纠正,未依指导或授权导致的差错或风险不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退卡与转让

6.1 记名预付卡可依法进行持卡人变更,变更事项应按照发行章程操作。
6.2 以下情形,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意向或暂停/退卡结余:(1) 另一方实际不具备发卡资格/card无合法用途;(2) 乙方未书面声悉甲方唯一购卡的……(法律认可撤销权);出现这些原因,金额先扣除已发生的合理配套成本后退部分合法规code位。不记名预付卡不得转让。依据 3 。欢迎在实际模板此层约定。“
(缺失内容若干或书写约定被固化在PDF中总稿,发布单元请审查精简、或者完整版见正式印发模板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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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3 10:01:44